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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個舉手之勞的修改建議,為什麼還要抵抗呢?

羅賓在做 Code Review 的時候,看到兩行使用魔術數字(Magic Number)的程式碼,這兩個數字,在新增的程式碼中又都出現了,並且還都不是在同一個程式檔案中,依照習慣,羅賓當然是建議要把這兩個數字定義成常數來使用。

但卻遭遇到抵抗…

抵抗的理由是,這兩個數字會變更的機率非常小,沒有必要再去定義成常數。

維護的機率非常非常小,小到連修改個三四行程式碼都覺得浪費時間??

原作並不是不肯做任何修改的,羅賓的另一個建議–要拆分物件類別,原作是同意做修改的,但這個魔術數字的修改? 居然遭受抵抗?

套個破窗理論 – 窗子開始裂了,有機會為什麼不把它修好呢??

很難理解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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